各單位:
北京林業大學2015年資助工作定于2015年10月上旬至11月中旬進行,本次資助工作內容分為資助類獎學金的評審和助學金的申請與審核。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原則
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全會明確提出,教育公平是國家基本教育政策,促進公平是教育改革發展的一項重要工作方針。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是促進教育公平的重要措施和途徑。
各學院在本年度的資助工作中要堅持公平、公正、合理的分配資助資源,嚴格工作制度,規范工作程序,切實保證國家制定的各項高等學校資助政策和措施有效落實。
二、資助類獎學金評審
1. 資助類獎學金是指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群體的獎學金,是為了激勵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勤奮學習、努力進取,在德、智、體、美等方面全面發展而設立的。
2.本年度資助類獎學金包括:國家勵志獎學金、家騏云龍獎學金和KDT極東機械獎學金。
3.資助類獎學金的設立原則是獎勵我校本科生中品學兼優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各學院在評選工作中要注意以下兩點:(1)只有經過學校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學生方可參評;(2)以參評學生是否優秀為評選標準,而不是學生的困難認定等級和困難程度。
4. 資助類獎學金的名額分配以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參評人數)為基礎進行分配,不以學院總人數為分配基礎。
三、助學金申請與審核
1.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和社會類助學金。
2.國家助學金主要用于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生活費用開支。本年度我校國家助學金分為三檔:國家一等助學金、國家二等助學金和國家三等助學金,分別對應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等級的A類、B類和C類。
3.同一學年內,獲得國家助學金的學生,可同時申請并獲得國家獎學金和國家勵志獎學金。
4. 國家助學金的具體金額將根據國家分配的名額和我校本學年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各檔次人數確定,獲助名單和各檔次金額確定后報學校領導審批,審批通過后報至教育部全國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備案。
5.社會類助學金是指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個人為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依照資助人意愿設立的專項資金。
6. 本年度社會類助學金包括:成才助學金、豐華鎮遠攀登助學金、新科鵬舉助學金和愛心成就未來助學金。
7. 社會類助學金的名額分配以各學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人數(參評人數)為基礎進行分配,不以學院總人數為分配基礎。
8. 社會類助學金申請通過學生工作信息管理系統(簡稱學工系統)進行,符合條件的學生登陸學工系統提交申請,學院對學生的申請進行審核并在院內公示5個工作日,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學院審核通過名單進行最終審核,并將審核結果在校內公示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的名單將報資助人備案。
四、資助時間安排
第一階段:10月8日-10月13日,各學院按規定成立學生資助工作小組,組織符合條件的學生進行網上申報。
第二階段:10月13日-10月24日,對學生提交的申請進行學院初審及公示。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的初審及公示時間為10月13日至10月20日。
第三階段:10月27日-11月7日,校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對各學院的上報的初審結果進行審核與公示,并上報相關部門審批、備案。
第四階段:11月中旬,各學院挖掘勵志成才典型,在學院、學校范圍內進行宣傳。
五、其它需要說明的問題
1.國家勵志獎學金為一次性發放;國家助學金為每月發放,共分十次發放;社會類獎助學金按照相關協議要求發放。
2.除國家助學金外,其他資助類獎助學金均需由學生本人通過學工系統網上申請,系統相關功能將嚴格按照評優工作時間節點開放、關閉,由于個人原因錯過申請的學生不予補辦。
3.根據相關規定,除國家助學金外,其他資助類獎助學金均需在學院和學校范圍內公示5個工作日。各學院應認真執行,妥善處理公示期間學生反映的問題。
北京林業大學
二○一五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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