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
根據《北京林業大學學生學費減免實施辦法》(北林學發[2012]26號)的規定,現開始接受2014-2015學年學費減免的申請,請各學院認真組織申報工作。
一、 申請條件
1、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在其它資助政策的幫助下仍然不能順利完成學業的全日制在讀本科生。
2、 原則上只有2014-2015學年家庭經濟困難認定為A類的學生可以申請。
3、 認定為B、C類的學生如果家庭發生重大變故(如父母亡故、罹患重疾、遭遇重大自然災害等)或其他特殊情況,可酌情予以申請。
4、 家庭經濟特別困難的孤殘學生、少數民族學生以及烈士子女、優撫家庭子女優先享受學生學費減免政策。
5、 國家及相關部門制定的其他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政策中要求減免學生學費的,直接按照相關政策執行,名額單列。
6、 申請學費減免的學生應該在思想上積極要求進步,品德優良,學習刻苦,自立自強,能夠自覺遵守學校的規章制度,生活儉樸,無吸煙、酗酒等不良嗜好,無不文明言行。受到法律制裁、學校處分,學習成績差(不及格科目累計超過15學分,或因成績原因留、降級)的學生不享受學費減免的政策。
7、 申請學費減免的學生可以同時申請其它校內資助項目。
二、 申請程序
1、 符合申請條件的學生需在6月8日前向所在學院提交手寫的申請書。
2、 學院在收到申請書后對學生的申請條件進行初審,在6月12日前將符合申請條件學生名單和申請書報送至我中心。
3、 我中心在收到申報材料后在10個工作日內進行申請審查,審查通過的學生名單經5個工作日公示無異議后,報學校審批。
4、 學校審批通過后,我中心將最終名單和學費減免明細報送至校財務處進行減免。
三、 注意事項
1、 請嚴格按照時間節點進行申請,過期不予辦理。
2、 對于弄虛作假的學生,除取消其申請資格外,還應視情況按照相關規定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
聯系人:李斌 聯系電話:010-62337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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